陕西公司拖欠加班费被冻结账户后支付
该案源于一起劳动争议。申请人高某某通过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入职陕西一公司担任出纳,月工资后期调整为5000元。在职期间,累计休息日加班达50天,相关加班工资却未获足额支付。离职后,经仲裁及诉讼程序,陕西同创公司被裁定需支付相应劳动报酬。法律文书生效后,该公司仍未主动履行,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时值年关,这笔钱关乎劳动者能否安心过年。甘泉县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后,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陕西某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该公司银行账户内赫然有高达200余万元的存款,完全具备履行能力。面对申请人仅2万余元的合法债权,被执行人却视若无睹,其行为不仅漠视法律文书,更践踏了基本的诚信与对劳动者的尊重。
掌握关键财产线索后,执行干警依法冻结相关账户,防止资产转移;同时,干警火速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向其清晰阐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属于典型的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干警严厉指出:“账户里躺着200万,却连2万多元的劳动者血汗钱工资款都不愿支付,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法院绝不允许有能力履行而故意拖欠的行为。”
在确凿的财产证据和强大的法律威慑面前,该公司负责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及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与商誉损失,当场表示愿意立即履行。随后,该公司迅速将全部案款足额汇入法院执行账户。执行干警连夜完成案款确认、审批流程,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这笔“迟到”的加班工资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