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官释法化解20年产权纠纷
20世纪90年代,为响应国企改革的号召,某国有招待所(后改名为某实业公司)与某酒业集团达成合作协议,由某酒业集团出资40万元,某实业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共同成立合作企业某酒家,合作期限20年。
合作期间,某酒业集团对地上建筑进行了扩建,使原本的几间平房发展成颇具规模的酒楼,但房产证却登记在某实业公司名下。随着合作期满,某酒家因种种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双方围绕前期投资权益及房产权属的争议也随之爆发,多年协商无果后,诉至市中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江团队深知此案不仅关乎企业权益,更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他们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庭前、庭后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耐心倾听诉求,细致梳理矛盾。
因原合作企业已被吊销,为彻底解决问题,法官依法追加了房产的实际使用人某酒业销售集团参加诉讼。庭审中,法官抽丝剥茧,厘清了复杂的权属关系,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判决生效后,法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主动电话联系双方,持续释法明理,化解心结。
最终,在司法的感召和法官的耐心工作下,被告主动与原告达成和解,将涉案房产腾出并交还,实现了“胜负皆服、案结事了”。
此次纠纷的妥善化解,不仅让二十年积案尘埃落定,更牢牢守住了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底线,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市中区法院将继续用公正司法守护群众权益,以司法温度践行初心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