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普兰店区司法局双塔司法所成功调解彩礼纠纷
王某(女)与李某(男)经媒人介绍相识,恋爱期间,李某按照当地习俗向王某给付彩礼及金银首饰。后来,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就彩礼返还事宜产生分歧,矛盾僵持不下。为防止矛盾激化,双塔街道第一时间启动“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组建联调小组开展调处工作。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依法调解、以理服人,采取“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等方式,先安抚好双方情绪,分别倾听他们的诉求想法,再组织集中协商。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条款,向双方讲解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同时结合相关案例释法明理,指出应综合考虑共同消费和相处情况等实际,公平合理确定返还数额,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轮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就彩礼返还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在工作人员见证下,王某当场向李某返还彩礼2.9万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