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惩戒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2026-04-09 16:16:41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胡晓燕 通讯员徐向瑞)近日,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人民法院下寺湾法庭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该案历经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违约不履行、恢复执行、限制高消费惩戒等环节,最终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主动履行全部义务。案件圆满执结,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胜诉权益。

  案件首次执行期间,经甘泉县法院执行干警积极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温某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对履行期限、履行金额等核心内容均作出明确约定,该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但协议生效后,温某未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

  李某随即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迅速梳理案情,依法向温某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并多次通过电话、约谈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温某仍拖延推诿。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全面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限高措施对温某生产生活、出行办事造成显著影响,其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及李某,表示愿意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案款及相关费用。在执行干警监督下,温某将全部款项足额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李某顺利领取执行款并对执行结果予以认可。法庭依法解除对温某的限高措施,案件圆满执结。

  该案的顺利执结,彰显了强制执行措施的刚性与威慑力。甘泉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工作理念,紧盯涉民生、涉权益执行案件,依法精准适用惩戒措施,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约,全力打通胜诉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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