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武口检察守护舌尖安全
依法履职,严惩犯罪“零容忍”。大武口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截至目前,批准逮捕食品安全类犯罪1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1件2人。在办理食品安全类犯罪案件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夯实案件证据基础。坚持全链条打击理念,在审查逮捕环节深挖细查,发现遗漏犯罪嫌疑人线索,向公安机关制发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1份,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全面、有效追究。
靶向监督,制发建议“促治理”。大武口区检察院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外部监督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和预防食品安全犯罪的合力。在内部监督方面,强化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的协同联动,实现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同步审查、一体推进。针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规范行业秩序。
精准普法,服务群众“入人心”。大武口区检察院坚持将法治宣传贯穿于检察工作各环节,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干警深入社区、集市等,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两次,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60余份。同时,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风险提示和工作动态,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