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法院问诊大米品牌保护

2026-04-22 16:07:26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驰 通讯员王丽婷)近日,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孙继晨带队赴盘锦鼎翔米业有限公司开展走访调研,旨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盘锦大米”保护现状及公司、行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企业负责人热情接待,双方以“米”为媒,共话品牌保护与产业发展的法治未来。

  “盘锦大米”不仅是享誉全国的金色名片,更是承载着盘锦地域文化与生态禀赋的地理标志瑰宝。自2003年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以来,“盘锦大米”先后斩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殊荣。然而盛名之下,市场仿冒之困、品牌侵权之扰亦如影随形。

  调研组一行首先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围绕“盘锦大米”品牌侵权现象、市场现状及行业突出问题、品牌价值维护与发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障等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座谈中,负责人介绍了公司近年来在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情况,同时反映了企业在应对市场仿冒、品牌侵权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挑战。调研组认真倾听企业心声,针对企业在品牌维权、商标保护等方面的具体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提出专业法律建议,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双方一致认为,要让这块金字招牌历久弥新,必须强化司法、行政、行业协会与企业间的多元协同保护,以“零容忍”的态度斩断侵权黑手,共同助力盘锦大米产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2025年9月,盘锦市法院发布了《“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令》,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盘锦大米”或相近标识,不得伪造、冒用专用标志,不得实施虚假宣传、掺杂掺假等侵权行为,同时禁止破坏产地环境、影响稻米品质形成条件的行为。此次走访调研正是将司法保护令的条文精神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

  座谈结束后,调研组在企业负责人的陪同下参观了鼎翔米业的产品展厅,实地了解了企业从水稻种植到大米加工的全产业链发展情况。展厅内,荣誉奖牌依次排列,不同系列的包装设计各具特色,精致的沙盘生动呈现了企业现代化的生产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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