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县法院快速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我婚内经常遭受丈夫的辱骂、打骂、恐吓等过激对待,我和孩子都很害怕!”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张女士向承办法官哭诉着。离婚后,张女士本想带着年幼的孩子回到娘家生活,可还是频繁接到离婚丈夫刘某的威胁辱骂电话,整日提心吊胆。于是,张女士向法院提交了证据,证明自己曾遭受家暴及正面临的威胁。
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让家暴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受害人张女士进行了心理安抚,缓解其紧张焦虑的情绪,并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对案件展开调查,核实相关证据材料,确认申请人张女士的情形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条件,随即前往申请人张女士与孩子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委会、学校开展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正当法官忙于送达时,突然接到申请人张女士的紧急求助电话:“法官,刚才孩子的爸爸又打来电话恐吓我!还扬言要抢走孩子!我该怎么办啊?”“有我们在不要害怕!一定要保持冷静,先带着孩子到派出所躲避,一会儿我们就到。”法官在电话中安抚申请人张女士时说。
承办法官火速赶到张女士所在的派出所,在民警的见证下,向申请人张女士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详细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及保护令内容,让她吃下安全“定心丸”。随后又向派出所民警详细通报了案情,将保护令一并送达,建议警方全力保障申请人张女士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同时,法官联合民警一同约谈了家暴行为人刘某,当面依法完成文书送达,宣读了保护令全部条款,当面以案释法,严肃告诫家暴行为人刘某立即收敛过激言行,终止一切侵权滋扰行为、严守民事裁定,切勿心存侥幸、肆意顶风违法。法官又马不停蹄前往申请人张女士所居住的村委会及孩子就读的幼儿园继续进行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实现安全保护多方联动,为张女士及其近亲属织密人身安全防护网,依法守护平安生活。
“有了‘保护令’,让我及家人的生活安全有了‘靠山’!谢谢法官!谢谢警察!”申请人张女士感谢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