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岚皋人民调解巧解债务纠纷
李某与王某原系夫妻,离婚后,王某因自有厂房安全事故需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款。因资金周转困难,李某代为垫付了全部款项。后续王某仅偿还部分欠款,剩余金额经李某多次催要仍拖延不付。双方协商无果后,共同向城关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员受理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厘清事实,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释法明理。离婚后一方代为清偿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依法享有追偿权,“欠债还钱”既是公序良俗,也是法定义务。同时兼顾双方过往情谊,耐心疏导情绪、引导换位思考,推动双方理性解决纠纷。
最终,双方放下隔阂达成一致,签订分期还款调解协议,明确还款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该起债务追偿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