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法院农家小院开庭
申请人吴某军、占某囡夫妇的儿子吴某波,在2025年6月25日上完夜班骑行回家途中,不幸意外摔倒身受重伤。经过医院全力抢救与后续康复治疗,吴某波虽保住性命,出院居家休养,却因伤情过重,彻底丧失语言表达、意识认知与自主行动能力,生活起居完全无法自理,日夜离不开家人贴身照料。为妥善照料儿子日常起居、管理相关事务,切实保障其合法民事权益,吴某军夫妇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宣告吴某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由两人担任其法定监护人。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吴某波行动不便,需专人照料,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开启巡回审判模式,把庭审“搬”进当事人家中,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庭审中,由吴某波的奶奶担任被申请人代理人,全程守护其合法权益。农家小院变身临时法庭,庭审全程严谨有序、公开透明。
承办法官仔细核对身份信息、亲属关系证明、诊疗病历、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耐心倾听申请人诉求,细致核查监护意愿与监护能力。庭审结束后,法官没有匆匆离去,而是坐下来与家属促膝交流,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细致讲解监护权责、后续法律流程,认真解答心中困惑,用暖心的司法关怀,抚平这个家庭的无助与焦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