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养卡套现不可取非法经营触法网
经查,被告人叶某长期高频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因还款压力不断累积,为拖延还款周期、规避逾期风险,起初通过他人利用POS机代还信用卡并套取现金。因找他人代还信用卡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叶某便动起自己申办POS机的念头。2017年,叶某先后办理4台POS机,用于个人信用卡套现及“养卡”操作。此后,其亲友、同事知悉其能操作信用卡代还套现,纷纷委托其代为“养卡”。在未取得国家金融支付结算资质且无任何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叶某先垫资为持卡人归还到期透支款项,再通过POS机将相应资金套出,并向持卡人收取一定好处费。短短两年多时间内,叶某累计为多名持卡人代刷套现金额高达790余万元。最终,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