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法院调解保全化解企业纠纷
5年前,某建设公司承揽某工程公司的供热管道铺设项目,明确工程总价、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项目竣工验收后,经双方结算,某工程公司尚欠120余万元工程款未付。某建设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贺兰县法院。
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承办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引导双方迅速达成调解协议,某工程公司承诺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然而,调解协议签订后,某工程公司仅支付少部分,便以“经营困难”为由,拖延支付剩余的大部分款项。
“法官,对方还是不肯支付,怎么办?”面对某建设公司“兑现权益”的急切期盼,承办法官抓住执行前的“窗口期”,认真做好督促履行,可某工程公司依旧坚称“资金周转困难”。于是,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某工程公司不仅经营正常,名下账户也有足额资金后,果断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迅速冻结某工程公司名下银行账户。
次日,某工程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求解冻银行账户。承办法官随即详细释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以及诚信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劝导主动履行。最终,某工程公司申请从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内一次性扣划剩余未付款项,为这起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聚焦企业急难愁盼,贺兰县法院将“一保两促”精准嵌入纠纷化解全过程,通过走访调查,摸清事实,既用宽限履行期、分期履行等措施,为“真困难”赢取发展空间,也善用财产保全的硬举措,促推诚信履约,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以更优的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