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尔法院巡回法庭化解邻里借贷纠纷
群众诉讼遇难题,司法上门纾困解难
该案双方当事人为熟识好友。2024年,当事人吐某因农业种植采购物资资金周转不足,向玛某借款1万余元,并约定当年年底结清欠款。还款期限届满后,吐某未能按期履约,经对方多次催告仍未归还欠款,无奈之下玛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一方当事人因身体残疾,日常行动受限,出行全程需要家属照料,往返法院参与诉讼存在极大不便。为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诉讼权益,切实减少群众诉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法官在全面核实案件情况、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获得一致同意后,决定启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将庭审现场直接设置在当事人居住地,上门开展庭审调解工作。
小院庭审规范有序,严谨程序守护司法公正
庭审当日,法院审判团队驱车前往托喀依乡喀尔墩村当事人家中。工作人员在农家院落内规范布置庭审场地,悬挂庄严国徽,摆放各类庭审席位标识,以家常饭桌为审判台,搭建起简易规范、庄重严谨的乡村临时庭审阵地。
整场庭审严格遵循法定诉讼流程,有序开展当事人陈述、证据出示、质证辩论等各项环节,完整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认真聆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案件来龙去脉,精准锁定争议核心,结合案情针对性开展释法调解工作,层层化解双方矛盾隔阂。
法理情理相融贯通,柔性调解化解积怨
调解工作中,办案法官始终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到依法办案、温情履职。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细致阐释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划分各方权利与责任边界,让当事人明晰法律依据、知晓行为后果;另一方面,充分体谅残疾当事人的特殊生活困境,以拉家常、讲道理的柔和方式疏导双方情绪,引导两人相互体谅、换位思考、友好协商。
在法官的耐心调处下,双方当事人放下分歧、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这起民间纠纷得以圆满妥善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真的太感谢法官了,知道我出行不方便,专门上门为我们处理纠纷,在家就能解决问题,实在太贴心了!”当事人由衷感慨,对法院暖心便民的司法服务连连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