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民孙武法庭温情调解抚养费纠纷
女孩萌萌(化名)出生后,母亲在办理落户时意外发现萌萌并非父亲亲生,把萌萌留在四川后不辞而别。萌萌被名义上的爷爷奶奶抚养到三岁,因未办理落户,面临无法入托入学等实际难题。爷爷奶奶决心让孩子回老家落户,遂以抚养费纠纷为由将孩子母亲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丛士军发现孩子母亲因精神问题不便出面,遂积极对接镇政府和村委会,经过多次沟通协调,促成孩子的外公外婆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调解前,承办法官邀请妇联人员和村干部到场协助,并提前准备玩具、零食安抚孩子情绪。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疏导双方情绪,既讲法理,也讲情理,既剖析现实困境,也唤起亲情共鸣。历经近三个小时的细致磋商,在妇联工作人员、村干部共同见证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外公外婆当天将萌萌接回家中并支付部分抚养费,爷爷奶奶当场撤诉,并表示今后也会经常探望萌萌。
一周后,承办法官主动回访萌萌家属,了解到孩子已经完全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与照料亲属建立起稳固的情感依赖。到此,萌萌的故事画上了一个温暖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