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宝塔区法院化解建筑设备租赁纠纷
2022年6月2日,被告租用原告130吨吊车升降机,由于被告指挥不当造成事故损失,被告要求原告全力将现场所在吊车以及吊车附属设备撤离项目施工现场外,并由被告补偿原告1.8万元,双方并无任何纠纷及牵连,任何一方不得蓄意纠缠其中一方,并约定当日付给原告8000元,剩余1万元在原告吊车设备撤离现场后付清,原告按约定按时撤离后,剩余款项被告迟迟未给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
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标的明确,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立案庭法官联合特邀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释法说理、居中调和,被告自愿履行付款义务,当场向原告付清剩余款项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