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民一庭司法保障重大民生项目落地

2026-08-03 16:08:46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绍云 通讯员包博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摒弃“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机械司法理念。近期,承办法官通过活用调解机制,实质性化解了一起标的额1.89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力保障了当地重大民生项目落地见效,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司法力量。

  案涉的小游园项目位于曲靖市辖区,是当地政府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而推动的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完工后,工程承包方中交某局、工程发包方地方某住建局因工程款兑付、竣工资料移交、绿化管护修复等事项产生分歧。因项目一直未向地方政府移交,园区内一度出现了植被干枯、设施破损等问题。

  经多番协商无果,中交某局将地方某住建局诉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29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双方当事人上诉至云南高院后,民一庭承办法官崔艳敏锐意识到,该案不仅涉及1.89亿元巨额工程款和实际施工的农民工工资能否得到兑付,更关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思维,促进本案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在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确立了“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崔艳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小游园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详细了解案涉项目现状,耐心倾听双方核心诉求,为调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结合本案事实,崔艳准确总结归纳出案涉的工程款支付、利息及超期管养费用、资料移交及延期管养、诉讼费用负担四大争议焦点,同时为了完成后期的绿化管养,将实际施工的当地企业追加到案件中一并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崔艳采取“面对面协商、背靠背释法”的方式,先后在今年4月29日至30日、7月15日、7月20日三次组织多方集中调解,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协调财政资金方案,平衡各方利益。一方面向行政单位释明法律责任,保障企业合法债权;另一方面引导施工企业结合地方财政实际情况,寻找共赢方案。

  在崔艳及同事的多方斡旋下,今年7月20日,各方达成完整调解协议:由本地实际施工企业某实业公司负责完成园区补植补绿、破损设施修复工作,同步完成场地、全套工程资料移交;经市级研究同意,1.89亿元工程款分三期支付,分别于2026年9月、2027年12月、2028年6月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按期拨付。2026年7月27日,云南高院正式出具民事调解书,持续已久的工程纠纷圆满化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为小游园项目后期的管养维护提供了保障,确保其能够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又为建筑企业纾困解难,使其对于工程款的取得有了明确的预期,同时也为当地政府全面接管市政项目解决了后期的资料移交问题,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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