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法庭感谢信里见民生
这是一起看似普通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6年4月,被告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口左转弯时,导致同向行驶的原告李某紧急躲避时不慎摔倒,造成李某受伤、电动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
双方因赔偿事宜沟通无果,李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诉至法院,并提交了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申请,准备打一场“持久战”。
按照常规流程,此类涉及鉴定的案件往往耗时较长。但在组织鉴定事项质证的过程中,法官并未机械地启动鉴定流程。在仔细翻阅案卷、核对医疗费票据与伤情描述后,法官敏锐地判断:李某的伤情相对明确,若盲目启动鉴定程序,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会拉长纠纷化解的周期。
症结找到了,如何解开?
面对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采取“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将法理、事理、情理层层剥开。调解中,法官不仅向被告清晰释明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比例,更帮原告算了一笔实实在在的“成本账”:如果坚持走鉴定程序,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将大幅增加,且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这种设身处地、将心比心的沟通方式,有效软化了双方的对抗姿态。
心结打开了,路就通了。
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在法官的温情沟通下,赔偿金额很快达成了一致。这起原本可能因鉴定而拖延数月的案件,在立案后极短的时间内便实现了“当天调解、当天履行、当天结案”。双方争议得到了高效且满意的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