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原检察院不起诉化解七载邻里积怨
今年6月12日,张某与李某因门前杂物堆放和通行问题发生争执,多年积怨瞬间爆发,张某情绪失控将李某推倒在地,致其腰部、腿部多处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李某因积怨已深,坚决拒绝调解赔偿,要求严惩张某。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阅卷发现,张某61岁,是家中唯一劳动力,老伴长期患病卧床,一旦批捕羁押,这个家就散了。
办案检察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主动靠前,多次深入涉案村镇走访调查。在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检察官摸清了两家因地界、通行等问题结怨多年的来龙去脉,“面对面”接待当事人,“背对背”疏导。检察官坐在李某身边,掰着指头给他算账:“你俩赌一口气,打官司跑断腿,最后赢了地输了情,孩子们回来过年都尴尬,划算吗?”接着,检察官又严肃告诫张某:“冲动动手,后果你扛得起吗?”经过多轮沟通,张某真诚认错、赔礼并足额赔偿,李某被其诚意打动,自愿出具谅解书。
综合考量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情节轻微、张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全部损失已赔偿、矛盾已实质性化解等情节,三原县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如今,李某主动清走自家门前的杂物,为张老汉一家让出通行路。看着敞亮的通道,张老汉眼圈发红:“老哥,这路通了,我心里也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