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全中谈智能体授权法治边界与终端产业规范发展
近日举办的“智能体授权规则与用户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上,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郭全中表示,GUI自动化操作路径具备完整法理正当性,单一用户授权即可满足合规要求;行业可依托SAEP屏幕自动化操作声明协议构建柔性治理体系,在保障用户权益、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推动智能体手机产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郭全中表示,从法理底层逻辑来看,智能体属于用户的“数字代理人”,GUI操作依托单一用户授权完全合法合规。
他进一步解释说,依据民法典委托代理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条款,AI Agent不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其操作本质是用户个人意志与终端操作能力的智能化延伸,行为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用户本身。从技术属性区分,GUI模式仅模拟用户手动点击、滑动等前台界面操作,仅读取用户可视、自身有权访问的页面信息,不触碰第三方应用后台接口与核心数据,与直接调用API接口的第三方数据访问行为存在本质法律区别。同时,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以用户知情同意作为数据处理与终端操作的核心合规要件,用户作为手机终端、个人账户及个人数据的合法权利人,通过系统级权限授权智能体开展跨应用服务,属于合法行使自主支配权,完全符合现行法律框架。
郭全中谈到,从全球AI竞争视角来看,过度严苛的授权门槛将大幅抬高国内产业合规与研发成本,抑制技术迭代活力,不利于我国智能体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郭全中表示,行业实践证明,智能体产品可以建立相对安全稳定的风控体系,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最小必要”原则,仅在用户授权范围内执行指定任务,不超额采集、留存用户数据;同时搭建全程留痕、动态监测、异常拦截、手动接管的运行机制,用户可随时暂停、终止智能体权限,牢牢掌握操作与数据主导权。针对高频访问、批量查询、金融支付等高风险场景,行业可通过标识AI身份、限制访问频次、增设二次核验等精细化技术手段防控风险。
此外,SAEP屏幕自动化操作声明协议作为创新型行业自治方案,有效平衡用户、智能体厂商与第三方平台三方权益。该协议跳出“完全放开或全面禁止”的二元对立思维,构建起“用户授权为核心、平台声明为补充”的柔性共治模式。
一方面,该协议坚守用户主权核心原则,固化用户对智能体操作的最终决策权,充分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数字财产权益;另一方面,尊重第三方平台合法经营权益,允许平台自主声明智能体操作边界、明确禁止访问场景,有效规避无序访问对平台服务秩序的干扰。SAEP协议以市场化、自治化方式化解利益冲突,既破除了产业发展的制度桎梏,又补齐了单一授权模式下的平台安全治理短板,兼具合法性、合理性与实操性,为行业统一治理标准提供了优质范本。
“智能体手机是人工智能赋能消费终端的重要形态,是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关键增量。产业治理应当坚守法治初心与创新导向,立足现行法律框架厘清智能体操作的合规边界,明确GUI技术合法适用空间,充分尊重用户数字自主权与终端支配权。行业未来应持续完善跨应用智能操作的行业规则,迭代优化技术风控、隐私保护与权责划分的配套制度体系,统筹平衡创新发展、用户权益与平台安全。通过构建开放、公平、可控的产业生态,持续释放智能体技术创新活力,推动我国智能体手机产业实现规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郭全中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