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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盗采毁掉的村庄:盗采死灰复燃、养猪厂里偷开矿
2013-05-27 10:27:42   来源:中国青年报   评论:0 点击:

  5月9日下午,武安市矿山镇北尖山村南侧的大坑边,一台挖掘机正在进行明采作业。本报记者 刘星摄  北尖山村内的多处垫地工程现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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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下午,武安市矿山镇北尖山村南侧的大坑边,一台挖掘机正在进行“明采”作业。本报记者 刘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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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尖山村内的多处“垫地工程”现场,只有一块块字迹已模糊的“填沟造田工程”牌子和一片片荒地。本报记者 刘星摄

  一个被盗采毁掉的村庄

  在北尖山村,稍微起风就会带起一阵阵的粉尘。

  这是一个靠山吃山、极度依赖当地铁矿资源的村子。然而,资源并没有给所有人带来财富,甚至毁掉了整个村庄的环境。这里触目所及都是矿渣,而山头也因为开矿变得满目疮痍。

  2011年3月30日,《中国青年报》刊发《4条人命背后的大规模盗采》等一组报道,披露河北省武安市矿山镇北尖山村发生一起非法矿点塌方事故,段春文的儿子杨涛强等4名在该处矿点打工的村民遇难。记者当时的调查还显示,北尖山村内存在多处无证开采、不注重施工安全的矿点,既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也给村民带来了灾难。

  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又接到当地村民举报:一度消失的矿石盗采死灰复燃。

  盗采死灰复燃

  2013年3月初,北尖山村村民苗证(化名)看到,村西南的大坑上,“钩机”(即挖掘机——记者注)又开动了起来。

  村西南的大坑是北尖山村过去最大、最出名的一个“明采”点,方圆超过500平方米,深度在100米以上。所谓“明采”,就是指直接在户外露天作业,开采矿石。

  矿山镇境内出产铁矿石,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下属的西石门、玉石洼等矿山均在其境内。其中,玉石洼铁矿即位于北尖山村。村西南这个深达百米的最大的明采点下面,就是玉石洼铁矿的开采巷道。本报披露北尖山村矿难后,这个大坑曾和其他盗采点一起停工。

  苗证告诉记者,“钩机”每天7点左右开始挖掘,先是从外部“剥岩”,待含有铁矿石的岩层露出后,再采挖其中的铁矿石,装载转运至选矿厂进行加工。

  “挖出来的石头就运到村里的石子厂堆着;要是铁矿石的话,有的就运到选厂去做干选处理,有的就先堆放起来。”苗证说。

  知情村民介绍,大坑周边再次出现明采的情况发生在今年2月底,除5月10日村里举行庙会那天停工外,天天都在作业。“最近天气热了,早上6点多钩机就开始挖了,中午休息的时间长一点,下午3点再开挖,一直到晚上七八点。”该村民说。

  4月20日下午,记者在大坑边看到,现场共有3台挖掘机在作业。近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其中两台挖掘机作业的地点有所变化。每台挖掘机作业10下便能装满一辆卡车,用时不到两分钟。

  苗证告诉记者,尽管他无法判断从大坑里挖出的矿石品位有多少,但目前铁矿石的价格约为每吨两三百元,按每辆卡车装30吨矿石计算,每车矿石至少值6000元,“北尖山村抓一把土就是矿,何况这还是在矿的上面挖?”

  “敢明采的都是有背景的人”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地矿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2000年左右,邯郸市约有三分之一的矿点都是无证的私挖滥采。此后,经过几轮大规模清理整顿,“目前虽然不能说完全消除了盗采,但是基本没有什么明着干的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查处的多起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都很隐秘”,比如在养猪厂里偷偷开矿。“现在还敢明采的,基本都是有一定背景的人,不可能是普通老百姓。”

  多名村民告诉记者,北尖山村南侧大坑里的明采矿点的实际控制人是原村支书苗增民。2005年,苗增民开始与另两名村民一起在该矿点合作明采,后来,苗增民独自开采。

  记者了解到,此前,在北尖山村盗采矿产资源的村民如果想要逃避执法部门查处,就需要给村里好处,是通过“垫地工程”来完成的。

  所谓“垫地”,是指对采矿形成的塌陷区进行治理和复垦,目的是再造新的耕地。2009年8月,北尖山村村委会以“采矿废弃地复垦”的名义向武安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此后,武安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了北尖山村村委会提出的总面积为296.6亩(其中新增耕地面积为200亩)的立项申请,开发整理期限为一年。

  然而,近两年来,中国青年报记者多次到访北尖山村,均没有看到2010年便宣传已经完成的500多亩“填沟造地”工程。在《尖山村志》的彩页上,专门有一张题为“规模宏大的垫地工程”的图片展示垫地的成果,时任村支书的苗增民“站”在一片绿油油的麦地上——不过,有村民指出,那是一张经过后期处理的“悬浮照”。

  近日,记者在多处立有“填沟造地工程”牌子的周边看到,牌子上的字迹已快褪去,周边只有一片片荒地。甚至一处前两年还立着的“填谷造田工程”石牌已被推倒,附近又多了一处明采矿点。

  “垫地的协议实际上就是应付上面检查用的。”一名曾从苗增民手里承包过无证矿点的村民告诉记者,如果国土执法部门来村里检查,他们就可以拿出“垫地协议”说自己是在垫地,而不是采矿——相应的代价是,承包垫地工程后,采矿毛收入的20%要上交“村里”。

  而此前导致4人死亡的矿难的直接责任人苗金河也曾经向公安机关供述,他所开办的“明采”矿点就是向苗增民承包所得。彼时,至少有五六处无证开采矿点与村里签订了类似的“垫地”协议。

  如今,为期“一年”的“垫地协议”早已过期,但再度出现的“明采”现象又有了新的解释——北尖山村党支部书记苗现军告诉记者,村里并没有出现新的盗采情况。“大坑上是玉石洼铁矿的施工队,那是玉石洼的工程,找了一些村民、运输队给他们干活。”苗现军说,“具体的我也不清楚,苗增民好像也在里面帮忙,是跟好几家合作的。”

  矿难两年后追责无果

  对北尖山村再次出现的盗采现象,段春文并不知情。她在意的,是儿子杨涛强遇难后,家里没了壮劳力,却始终未能申请到低保的事情。

  2011年3月2日的矿难发生后,段春文和老伴杨永旺失去了唯一的儿子。杨涛强此前在同村村民苗金河承包的“明采”矿点上开铲车,一个月大约有1600多元的收入。杨涛强去世后,家里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

  2012年,中国青年报记者回访时曾报道了段春文在事故发生后申请低保遭到推诿一事。近一年过去了,段春文申办低保的事情仍迟迟没有进展。

  段春文告诉记者,如果这一次还不能办上低保,她不愿意再就此事找记者帮忙了。“村上的人都笑话我家,说找了人也办不上。”段春文一边说,一边抹眼泪。

  对此,北尖山村党支部书记苗现军的解释是:村里已经把相关材料上报给矿山镇民政所和武安市民政局,但上面暂时还没有批下来。

  “北尖山村是矿山镇的低保第一大村,我们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报了几批低保户上去,杨涛强母亲也报上民政局了,但是现在还是没有批。”苗现军说,他也多次跟武安市民政局沟通过,矿山镇里现在也在调研,准备拿出方案,“确定哪些是真困难,哪些不符合标准,但是还没有时间表”。

  2012年6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回访时获得的一份低保记录显示,一些北尖山村的村干部,乃至去世的村民却一直在领低保。

  相比申办低保遭遇的各种拖延,让段春文放心不下的事情还有对矿难直接责任人的追责一直悬而未决。

  2012年6月4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矿难直接责任人未被追责》,披露了该起矿难所涉的无证开采矿点“矿主”苗金河等犯罪嫌疑人仍未被追究刑事责任。6月8日,《中国青年报》继续追踪报道此事。

  记者在近日的回访中了解到,在去年6月8日报道刊发后仅一天,苗金河及其弟弟苗海河就再次被刑拘,但涉案事由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变成了涉嫌非法采矿罪。

  起诉书显示,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于2012年9月24日向武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罪名为“非法采矿罪”。

  “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期间,被告人苗金河、苗海河在没有任何手续、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武安市矿山镇北尖山村东一废弃矿坑内非法私自挖掘、筛选石料和铁矿石……”起诉书载明,经河北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委员会审查鉴定,认为苗金河、苗海河等人在武安市矿山镇北尖山村东废弃矿坑内非法开采铁矿资源价值近300万元。

  此外,2011年11月26日,武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定对该起矿难的发生负有监管职责的武安市国土资源局矿山国土所的4名工作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

有法律界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武安市人民法院判定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土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其前提是辖区内存在非法盗采的行为且不依法处理。在该案中,苗金河等人组织的盗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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