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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滦南县民警周伟被评为“2012-2016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2017-05-24 09:37:31   来源:地球网   评论:0 点击:

  5月19日,五年一次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表彰大会上,滦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案审中队中...
  5月19日,五年一次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表彰大会上,滦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案审中队中队长周伟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 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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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伟,男,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2003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从警14年来,先后被评为县级优秀共产党员、爱岗敬业道德模范;市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市政系统“金牌警官”:“河北省公安系统先进个人”。2013年、2014年、2015年三次荣记公安三等功,2007年至2016年连读十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9年、2012年、2015年三次荣立政府三等功。他的事迹多次被中央、省、市、县等多家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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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周伟同志舍小家顾大家,凭借对公安事业的热爱和对业务技能的钻研,很快成长为专家型办案人才,成为全市唯一入选“全国审讯办案人才库”成员,先后成功侦办了河北省公安厅交办的“三鹿奶粉”专案、市公安、市局交办的“2010.1.29°涉嫌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专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00余起,打处各类犯罪嫌疑人92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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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任案审中队长以来,他将负责的1100余起案件都办成了“精品”,无一起被检察机关追捕追诉,无一起因办案不公引发信访案件,所办案件被市、县法院检察院的办案人员称之为“免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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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该同志办理的4起命案参加了全省办案质量评比,获得了省厅专家及同行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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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警14年,该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奋战在打击违法犯罪的最前沿、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无私奉献,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积积极贡献!(本刊记者 张宇飞 通讯员 李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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