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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口县天马铁厂常年污染严重?害苦了附近村民
2017-11-14 15:27:06   来源:博客   评论:0 点击:

  山西省交口县天马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天马铁厂)是一家生产钢材、钢丕的冶炼企业,位于交口县回龙乡秦王岭村,多年来污染严重,害苦了...
  山西省交口县天马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天马铁厂)是一家生产钢材、钢丕的冶炼企业,位于交口县回龙乡秦王岭村,多年来污染严重,害苦了秦王岭村村民。每天生产炉产生的废气排入空中,更甚的是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附近的山沟中任意堆放,造成环境污染。

  针对村民反映的情况,记者于2017年11月2日,驱车前往当地了解,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看到,天马铁厂烟雾滚滚,生产炉产生的烟雾腾空而起,在空中形成数十米的飘带,久久不散。天马铁厂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对面的山沟中任意堆放,堆积如山,伴随着刺鼻的气味在山间弥漫,风起尘飞。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记者驱车前往交口县环保局了解情况,路上记者拨通了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李明的电话,他告诉记者通过当地宣传部门后到环保局了解情况,随后记者拨打“12369”环保热线,也向交口县环保局进行了投诉。次日,记者按分管县长的要求,到交口县环保局了解详情,却见不到任何领导。办公室主任让记者到环保监察大队了解,在监察大队办公室,记者拨打环保局局长的电话,局长未接。监察大队人员说,按规定已经立案,待查结果落实后告知记者。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 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 防流漏或者防止污染环境的设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固体废弃物。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记者查询:吕梁市公示第14批中央环保监察组转办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显示,交口县天马铁厂也在调查督办之列。受理编号是X188,并对其罚款10万元,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采取限产措施,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对出铁场集尘罩的改造工作,可记者看到,该企业依旧烟雾笼罩,以罚代管,有令不止,是企业不执行法律法规,还是当地官员为官不为,记者不得而知。

  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还群众碧水蓝天,是百姓期待的、盼望的,不要失信于民,是交口县各级官员的职责与本分,养猫是抓耗子的,当地群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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