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河中兴公司)
2017年11月13日当地反映群众的带领下,在山西省繁峙县的砂河镇中兴公司所属工厂,本社人员看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浓烟排放。据群众反映:该企业经常如此排烟,不仅会对其区域范围内的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更会对在此地的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威胁。就此事本社人员于11月27日向繁峙县环保局反馈了该企业的相关情况,后一位自称姓崔的环保局稽查大队大队长回馈称企业装有在线监控,排烟属于达标排放,只要排放超标就会有预警,烟有颜色是因为拍摄角度不一样。
(同一角度拍摄两个烟囱烟的颜色却不一样)
(环保局崔队长称经检查这样的烟不超标可以排)
(崔队长所说不超标的烟)
根据2016年1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章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烟囱将烟排向高空)
中兴实业有限公司被指排烟污染环境,而环保局却回复企业装有在线监控,排放不会超标,眼睛看到的不准确,那么该企业这样排烟真的不超标吗?反映群众提出质疑:企业周边大量的粉尘是哪里来的,企业排烟时刺鼻的气味是哪里来的,作为地方的环境监管单位环保局是否认真履职、依法执法?
此事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