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民生与法网
广告
首页 > 网络舆情 > 正文

超腾供热公司排烟 山西繁峙县环保部门称正常不超标
2017-12-05 14:34:05   来源:正风报道   评论:0 点击:

  山西繁峙县供热公司被指排放污染烟尘甚重,但此地环保局居然可以让其维持这样标准状态至今。敢问繁峙环保局,此企业如此排烟,可有查问...
  山西繁峙县供热公司被指排放污染烟尘甚重,但此地环保局居然可以让其维持这样标准状态至今。敢问繁峙环保局,此企业如此排烟,可有查问、处理呢?

  日前,本社人员在当地环保志愿者的带领下就山西省繁峙县的超腾供热公司排烟问题进行调查,该企业在生产时排放超过很多其他同类企业标准形态下的烟尘气体时,而造成的大范围不良影响,当地居民对我社记者给出了大量反馈信息和多项举报。

\

  据处于这家供热公司附近周边的居民反映,这家名为超腾供热的供热单位是此地一家大型的企业单位。每到冬季应供暖之时,在供热工厂周边广大范围内,就会出现许多浓烟废气。排放大量让人难以呼吸承受的难闻烟尘气体。2017年12月1日繁峙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一位自称姓崔大队长回馈称企业排烟属于达标排放,烟有颜色是因为拍摄角度不一样?

  根据2002年6月29日签署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可以按照促进清洁生产的需要,根据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为公众监督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供依据。

  和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里的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

  该企业这样的状况也非一日两日,当地百姓受此处所造成的空气重污而无处诉求,而国家也是早早制定了相应的环保法规,可是当地的监管部门就是这样执法的吗?

  此事我们会持续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超腾 繁峙县 山西

上一篇:河南许昌污水直排清潩河 环保局称市政污水管道管不了
下一篇:论可持续排烟化工大企——山西长治潞城环保局涉保护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