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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应县恒锐达建陶被指暗管渗坑排污 保护环境谁监管
2017-12-18 11:10:25   来源:赤子   评论:0 点击:

一家位于山西朔州应县的陶瓷厂被指采用暗管渗坑方式排污,而在此建厂多时的违规企业却并未入得了当地环保局监督处理的法眼。2017年11月27日...
一家位于山西朔州应县的陶瓷厂被指采用暗管渗坑方式排污,而在此建厂多时的违规企业却并未入得了当地环保局监督处理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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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7日我社记者在当地环保志愿者的带领下,来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的金城镇一家名为恒锐达建陶的陶瓷企业,在现场看到企业周边的地上到处都是粉尘,企业边上伸出一根水泥管正在向外排着水,水泥管排的水形成了一个面积不小的水坑,水坑没有做任何的防渗处理。据环保志愿者介绍,该企业是去年刚刚新建但就是这样排污,对当地的环境和地下水源造成严重的污染,当地政府和环境监管部门也没人管。就此事记者随后拨打了应县环保局的环境举报热线,将情况反馈到环保局后也未见环保部门对此做出任何回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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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两高发布《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中的第五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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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第二十条更是写到:“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第六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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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这座名为恒锐达建陶的陶瓷工厂是一家主要经营生产销售:建筑陶瓷、日用瓷、陶瓷原料、化工原料的企业。是应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该企业在建设期间多位市领导到现场检查。既然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本应是好事,但是该企业的排污情况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也不是小事,也和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讲话不相符。在此我们也希望当地的环境监管部门能够认真履职依法执法,保护环境是全人类的使命!

此事我们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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