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志愿者向环保局反映该情况多日,拨通了石龙区环保局的电话,环保局张姓工作人员称目前该企业错峰生产期间为停产状态,志愿者在2017年12月15日在该企业附近观察到的黑色烟雾是焦炉在保温状态排出的,黑色烟雾产生的原因是环保设备出现故障。但之后未作回应。
2018年1月9日,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向我们电话回应此事,平顶山市环保局第一次回应称该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可以达标排放,当志愿者表示排烟烟囱应该不是安装在线监测的烟囱后,平顶山市环保局进行了第二次回应,电话回应称经过询问石龙区环保局,东鑫焦化此次污染是事故排放。那么此次污染排放真相到底是什么?环保局说法为何前后不一?
2017年12月15日,环保志愿者根据该企业周边群众指引,在平顶山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附近对该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观察,在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里,发现该企业的2根烟囱竟然排放不同的烟雾,其中1根烟囱排放白烟,另1根烟囱排放黑色的烟雾,并伴有刺鼻的味道,疑似这根烟囱排放未经处理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
(2017年12月15日早上8点左右该企业排烟视频截图)
随后志愿者发现,这不是该企业第一次超标排放污染物,该企业多次存在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
2014年09月13日,平顶山环保局对该企业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地面除尘站固液分离器严重损坏)进行了处罚,处罚文号为(平环罚〔2014〕12号);
2015年3月19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该企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进行了处罚,处罚文号为(豫环罚〔2015〕21号)。
那么该企业环保设施究竟能不能使得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呢?志愿者发现,该企业《年产60万吨焦炭生产线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项目》于2011年12月5日已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局验收,其验收意见文号豫环函〔2011〕209号,验收意见中该企业对产生的荒煤气进行了脱硫处理,焦炉废气建设地面除尘站进行除尘,储煤场建设了防风抑尘网和自动喷淋装置,减少了无组织排放,根据检测报告,该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那么志愿者在2017年12月14日观察到的黑烟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否存在环保设施不运行呢?
我们进一步了解到该企业《年产60万吨焦炭项目》在2016年10月前是没有环评手续的,并在2016年河南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名录里面,属于未批先建企业,那么该企业《年产60万吨焦炭生产线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项目》是如何通过验收呢?该企业《年产60万吨焦炭项目》是如何在2016年10月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备案呢? 我们不禁纳闷,现状评估怎么做的,在这么多投诉的情况下公众参与怎么做的?根据豫环委办【2016】22号文:项目建设单位应保证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对发现存在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提交材料与实际建设情况不符的,不予环保备案;已备案的,将取消项目备案资格。那么该企业长期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备案是否应该取消呢?
随后几天志愿者发现该企业依旧在排放黑烟、黄烟和黑烟平均15分钟排放一次,味道呛人,过往群众掩鼻通过。既然环保设施出现故障,企业应该停产维修,为什么一再排污?环保局是否存在监管不力呢?
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