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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天建钢铁无证排污南郊区环保局口头关停涉作秀
2018-06-13 15:18:32   来源:赤子   评论:0 点击:

依据相关资料显示:2017年山西省规定,今年7月1日起未持证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11月1日起未持证的焦化行业企业,列入2+26城市的4市钢铁企...
依据相关资料显示:2017年“山西省规定,今年7月1日起未持证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11月1日起未持证的焦化行业企业,列入“2+26”城市的4市钢铁企业、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以及独立粉磨站企业,2018年1月1日起未持证的其余10个重点行业企业及其余7个市的钢铁企业、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以及独立粉磨站企业,一律视为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业、关闭。”可是山西大同市煤矿天建钢铁有限公司排烟污染被多次曝光,至今依旧。据了解该企业至今没有申领排污许可证,但是企业依旧生产,依旧排烟。大同市南郊区环保局对此事推诿拒绝监管。群众质疑为何监管单位能让违法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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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5日我社记者在当地环保志愿者的的带领下来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的一家名为煤矿天建钢铁有限公司的企业。发现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无度排烟且和居民住户一墙之隔,据周边群众介绍该企业天天如此排烟,环保局却没人管。而另一位企业内部的知情人表示却说大同市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就派驻在该企业吧,只要企业排烟排一次给执法人员交200元就没事了,企业现在都没有排污许可证但是依旧生产谁管呀!随后向大同市南郊区环保局举报了此事。据南郊区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表示:也知道该企业的排烟情况,说向领导汇报及大同市环保局上报让企业停了,我们区环保局没有这样的职能。但是大同市环保局会不会让企业停产那就不知道了。对于该企业排一次烟,给驻厂的执法人员交200元,南郊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据了解,这家名为煤矿天建钢铁有限公司的企业于2005年12月6日在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卫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钢铁制品冶金炉料(不含煤焦)生产;氧氮氩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783268109N
组织机构代码:783268109
注册号:140200100035602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06日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营业期限:2005年12月06日--2018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53179.000000 万人民币
发照日期:2016年01月18日
登记机关: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古店镇
经营范围:钢铁制品冶金炉料(不含煤焦)生产;氧氮氩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冶金技术开发研究;发展新产品;设备租赁;对外贸易;钢材的生产及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矿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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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第四十八条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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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日前连续曝光一系列环境污染严重的领域、地区和企业,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强调:“这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措施,希望通过点名道姓、摆事实讲道理的案例曝光,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通报一个、教育一片’。”这就是对于那些违法企业,不作为地方主管单位的有力回言与告诫。
那么大同市煤矿天建钢铁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同时就在环保局的监管下依旧排烟,在大同市环保局的官网及南郊区政府网站均未查到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反映群众质疑为何企业诸多违法依旧排烟污染,环保局不监管是何原因?真是排一次交200元就没事了吗?
此事我们将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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