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民生与法网
广告
首页 > 反腐聚焦 > 正文

高速交警张家口宣化大队强行封闭高速公路涉嫌执法违法
2021-09-22 15:27:45   来源:weibo   评论:0 点击:

​​2021年9月16日讯:高速交警张家口市宣化大队封闭高速公路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 任何...

​​2021年9月16日讯:高速交警张家口市宣化大队封闭高速公路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可是据高速交警宣化大队工作人员回应封闭高速公路没有特殊勤务,那既然没有特殊勤务,这位于(音)警官为何不是保障高速公路畅通,而又是为何选择违法封闭高速的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条款之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本人在2021年4月15日和朋友驾车走宣大高速向北京方向行驶,在途经宣化服务区,看到高速公路上放置着多个锥桶把道路全部封闭,让正常行驶车辆不得不进入宣化服务区。

宣大高速经常被如此封闭所有车辆不得不进入服务区宣大高速经常被如此封闭所有车辆不得不进入服务区

当车辆进入服务区后被高速交警于警官告知车辆超速行驶,超速20%以上被处以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交警称服务区前的路段限速每小时80公里,当时车速为115公里。被于警官现场开具了罚单。

大家看下图,宣大高速阳原县至宣化服务区段的限速标识都是以在道路右侧类似于下图这样的标识来限速的,这样的话如果你驾驶的车辆在左侧道路行驶,在遇到有大型车辆并排行驶,就很难看到限行标识。

更加奇怪的是过了宣化服务区进京发现就会出现类似下图这种发光的限速标牌。

国家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并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那么该高速路段是否符合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呢?

高速交警宣化大队如此执法是否涉嫌“钓鱼”执法呢?

就此事我也向高速交警报警电话12122进行举报。12122的工作人员

0313-6084444宣化大队的电话,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道封闭高速公路之事。随即拨打0313-6084444进行了投诉,之后0313-6086978来电表示,蒋(音)队长让打电话,我是孙(音)警官,是当时现场执法带班的中队长。我向这位孙警官反馈了三个问题,

第一、交警没有特殊勤务封闭高速,

第二、交通民警拦截车辆后没有出示警官证,

第三、高速公路没有显著的限速标识。

孙警官表示向领导汇报。但是这和个汇报也就没有了结果,让我纳闷的是为何向张家口高速交警支队举报,而是有当天封闭高速公路的孙警官来解释这个问题呢?封闭高速公路难道不是交警支队下达指令吗?而是当天执法交警自己的行为吗?

经过多次举报最终都指向高速张家口交警支队法制科,0313-5920506电话拨通后一位女警官表示,法制科是对违法处罚有疑议的问题进行解答,对这样的问题会向领导汇报,次日这位女警官来电告知让秩序科该你回电话吧。事情就没有了下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十三) 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的规定,给予交通警察行政处分的,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可以停止其执行职务;必要时,可以予以禁闭。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的规定,交通警察受到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的,可以予以辞退。

交通警察受到开除处分或者被辞退的,应当取消警衔;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交通警察,应当降低警衔。

我的超速罚款已缴纳,但是该交通警察及中队、大队的责任领导却没有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受到制裁!在此我也同样质疑在这个依法治国环境下,难道法律法规就是给老百姓和人民群众定的吗?

此事最新进展我们将继续更新!
来源:weibo

免责声明:转载本文的目的只作为公益性传播,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原版权著作权归属于原创人持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谢谢!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图解监察法实施条例丨监察机关领导体制图鉴
下一篇: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施洪甲被开除党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