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是欠款吗
一、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是欠款吗
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在一定程度上可理解为欠款。个人经营性贷款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当借款人申请该贷款后,随着还款的进行,未偿还的那部分贷款金额就是贷款余额。
从本质上来说,贷款余额代表着借款人对银行所负的债务,也就是欠款。比如,借款人获得一笔 50 万元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已经偿还了 20 万元,那么此时的贷款余额为 30 万元,这 30 万元就是借款人还欠银行的款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偿还本金和相应利息。
不过,若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前已将所有应还款项还清,贷款余额变为零,也就不存在欠款了。所以,通常情况下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意味着借款人尚未归还的欠款金额,但在贷款结清后就不再是欠款。
二、个人担保企业欠款该如何执行
个人为企业欠款担保,执行方式依担保类型有所不同。
若为一般保证,债权人需先通过诉讼或仲裁确定企业债务,在企业经强制执行仍无法偿债时,才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保证人,获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保证人财产,如存款、房产、车辆等。
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企业偿还欠款,也能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直接起诉保证人,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流程通常为,债权人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查询保证人财产。若有存款,法院可直接冻结、划扣;若有房产、车辆等,法院会进行查封、拍卖。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保障保证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同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企业进行追偿。
三、公司注销后能起诉追回欠款吗
公司注销后追讨欠款情况较为复杂,需分不同情形判断。
若公司注销前依法进行清算,将债权债务处理完毕后注销,通常不能再以公司名义起诉追讨欠款。因为公司主体资格已消灭,其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随之终止。
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其一,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起诉该股东或第三人要求承担还款责任,以追回欠款。
其二,公司注销后发现遗漏债权,原公司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追讨。因为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对于未处理的债权,股东有权主张。
公司注销后追讨欠款需结合具体情况,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确定是否能起诉及起诉主体。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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