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个人债务
以下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个人债务:
- 婚前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债务,应当视为个人债务。
- 非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夫妻分居或离婚后,一方所欠的债务,通常视为个人债务。
- 特定用途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为个人特定用途所欠的债务,如个人消费、投资等,通常视为个人债务。
三、债务承担原则
在离婚后,债务承担原则如下:
-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承担。
- 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
四、特殊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以下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 如果夫妻共同债务中,一方自愿承担全部债务,另一方放弃追偿权,则视为自愿承担。
- 如果夫妻共同债务中,一方无法偿还,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 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