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给孙子遗产是遗赠吗
一、爷爷给孙子遗产是遗赠吗
爷爷给孙子遗产一般属于遗赠。在法律上,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范围内。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人需是法定继承人。而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所以当爷爷通过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留给孙子时,由于孙子并非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就属于遗赠。孙子作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规定期限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产公证到什么部门办理
遗产公证应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办理遗产公证时,当事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包括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凭证等,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社区、村委会)出具。
当事人需亲自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若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提出申请后,公证机构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相关事实进行核实。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公证机构将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三、遗产官司被告必须出庭吗
遗产官司中被告并非必须出庭。
在民事诉讼里,当事人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对于遗产官司,被告可以出庭参与诉讼,在法庭上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被告若因正当理由无法出庭,比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到庭、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参与庭审等,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
不过,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意味着被告失去在法庭上进行陈述、辩论等权利,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这可能对被告产生不利后果。所以,被告应重视诉讼,尽量出庭或委托代理人出庭,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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