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做遗嘱公证可以起诉吗
一、没有做遗嘱公证可以起诉吗
没有做遗嘱公证可以起诉。遗嘱公证并非起诉的必要条件。
在涉及遗嘱相关纠纷时,即便遗嘱未进行公证,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起诉需满足几个条件: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且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未公证的遗嘱,若符合法定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在诉讼中,关键在于举证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当事人可提供遗嘱原件、相关证人证言、笔迹鉴定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若对方对遗嘱真实性有异议,也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所以,没有遗嘱公证不影响起诉,关键是要有充分证据支撑诉求。
二、母亲立遗嘱需要哪些人在场
母亲立遗嘱,不同的遗嘱形式对在场人员要求不同:
1. 自书遗嘱:不需要其他人在场。由母亲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可。这种遗嘱充分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且操作相对简单。
2.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母亲都要签名。见证人需符合一定条件,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母亲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的要求与代书遗嘱相同。
4.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母亲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 口头遗嘱:危急情况下,母亲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母亲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无需特定人员在场见证,母亲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三、拿着遗嘱就可以直接过户吗
拿着遗嘱不可以直接过户。遗嘱是被继承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遗嘱生效后,继承人虽取得继承遗产的权利,但要完成房产等财产的过户,还需按法定程序进行。
若遗嘱为公证遗嘱,继承人需携带遗嘱、本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继承人的资格等进行审查,出具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凭公证书到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若遗嘱不是公证遗嘱,可能会存在遗嘱效力争议等情况。其他法定继承人可能对遗嘱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进而引发继承纠纷。这种情况下,需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对遗嘱效力、继承人资格等进行审理和判决。继承人拿到生效判决书后,才能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因此,持有遗嘱只是过户的基础,后续还需完成一系列法定程序,才能实现财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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