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有哪些特殊属性类型
一、版权有哪些特殊属性类型
版权具有以下特殊属性类型:
1. 人身属性:
- 署名权,作者有权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
-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 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些人身权利与作者紧密相连,不可分离,且永久受到保护。
2. 财产属性:
-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 发行权,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等作品的权利。
- 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等。通过行使这些财产权利,作者可获得经济收益。
二、版权基本知识内容有哪些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版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比如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就是发表权;表明自己是作品创作者则是署名权等。
财产权涵盖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像出版社复制发行书籍就涉及复制权和发行权。
版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在我国,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需登记。但登记有助于明确权利归属,在维权时更具证明力。同时,版权有保护期限,如自然人作品的发表权等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三、版权有哪些使用限制类型
版权使用限制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合理使用。在特定情形下,可不经版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
法定许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须向其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如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强制许可。一般是在特定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度,但目前我国尚未全面建立强制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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