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哪些

2025-08-22 07:20:04 法律知识 0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哪些?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具见证能力者、继承人与受遗赠人、和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此举是为确保见证客观公正,保障遗嘱反映立遗嘱人意愿,避免效力受质疑。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这是因为他们无法准确理解遗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不能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起到见证作用。

   2. 继承人、受遗赠人。由于他们与遗嘱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影响见证的公正性。

   3.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他们的利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相关联,可能会在见证过程中偏袒一方,从而影响遗嘱的效力和公正性。

   法律作出这些限制,是为了确保遗嘱见证过程的客观、公正,保障遗嘱能够真实反映立遗嘱人的意愿,避免因见证人的不当行为或利益关系导致遗嘱的效力受到质疑。

   二、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哪个优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再存在优先之分。

   过去,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即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但法律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

   现在,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不管是公证遗嘱还是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就会按照该遗嘱来分配遗产。

   判断遗嘱是否合法有效,需要考虑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等因素。只要符合这些条件,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就具有最高效力。所以,当同时存在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时,关键看哪份遗嘱是最后订立的。

   三、公证处公证遗嘱房产费用多少

   公证处公证遗嘱涉及房产的费用并非固定统一,通常受多种因素影响。

   在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差异,公证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大城市收费相对较高,中小城市和县城收费较低。

   费用计算方式有按房产价值比例收费和按件收费两种。按房产价值比例收费时,房产价值越高,公证费用越高,比例通常在房产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区间,可能是0.1% 2%左右。按件收费则不论房产价值大小,每件收取固定金额,可能在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另外,若遗嘱涉及的房产存在复杂情况,如产权不清晰、有多个共有人等,可能需要额外调查和核实,这会增加公证成本,费用也会相应提高。

   要获取准确的公证费用,建议直接联系当地公证处,向其提供房产具体情况,以得到明确的收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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