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立遗嘱财产不给儿子吗
一、可以立遗嘱财产不给儿子吗
可以立遗嘱将财产不给儿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法定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子虽属于法定继承人,但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方式自主决定财产分配,无需考虑法定继承顺序,所以可以通过遗嘱不让儿子继承财产。
不过,如果儿子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不能完全通过遗嘱排除儿子继承遗产。
二、可以起诉遗嘱内容不真实吗
可以起诉遗嘱内容不真实。当认为遗嘱内容不真实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诉讼中,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即要提供证据证明遗嘱内容与事实不符。比如遗嘱中对财产的描述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或者遗嘱并非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常见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等。若能证明遗嘱是受欺诈、胁迫所立,或是伪造、篡改的,根据法律规定,该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
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若证据足以证明遗嘱内容不真实,法院会作出相应判决,对遗嘱的效力进行重新认定。这对于涉及遗嘱继承纠纷的当事人来说,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不过,诉讼过程中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诉讼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口头遗嘱怎么递交法院审理
口头遗嘱递交法院审理,首先要撰写起诉状。起诉状需清晰载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按照口头遗嘱分割遗产等,以及详细阐述事实与理由,说明遗嘱订立情况、涉及的遗产等。
同时,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能够证明遗嘱存在的证人证言,证人需具备作证能力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要准确描述遗嘱订立的时间、地点、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等情况;还有证明遗产范围的证据,如房产证明、银行存款凭证等。
整理好证据后,按照证据清单的形式,将证据与起诉状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而言,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用。之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充分陈述事实、出示证据、进行辩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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