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2025-08-23 12:41:56 法律知识 0
  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构成医疗事故需同时满足多个条件,包括主体是有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违法,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且主观为过失非故意,判定要综合考量并经法定程序认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需同时满足多个条件,具体情形如下:

   1. 医疗过失行为主体为取得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若主体不具备合法资质,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可能是非法行医。

   2. 行为具有违法性,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损害结果包括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仅有过失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害,不构成医疗事故。

   4. 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需确认损害结果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引起,而非其他因素。

   5.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失,而非故意。故意行为造成患者损害,不构成医疗事故,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

   判定医疗事故需严格依据以上情形综合考量,经法定程序认定。

   二、患者家属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患者家属处理医疗纠纷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 保存证据: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等相关资料,这是认定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对医疗现场实物,如药品、血液等进行封存保留,以备后续检验。

   2. 与医疗机构沟通:向医方提出疑问,要求其对诊疗过程作出解释,争取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若双方能达成一致,可签订协议书。

   3.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若协商不成,家属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明确事故的性质、等级以及医方责任程度。

   4.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请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其专业性和中立性有助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5. 提起诉讼: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家属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参与庭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鉴定医疗事故要去什么地方

   鉴定医疗事故通常有两个途径,可去不同的地方进行鉴定。

   一是到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是到依法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

   在选择鉴定机构时,需结合具体情况,如事故的复杂程度、当地鉴定机构的权威性等综合考量,以保障鉴定结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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