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需要举证什么
一、医疗事故需要举证什么
1. 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比如违反医疗规范、操作失误等。这可通过病例、诊断报告、专家意见等证明。
2. 患者有损害后果:如身体伤残、功能障碍、病情加重等,有病历、检查报告、伤残鉴定等作为证据。
3. 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通常需专业医学鉴定来判定,鉴定机构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一般而言,患者需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关系及损害事实。之后,由医疗机构对不存在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若医疗机构无法完成举证,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医疗事故如何固定证据
1. 及时封存病历:病历是医疗纠纷的关键证据,患者有权要求医院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原件。封存后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如需启封应双方共同进行。
2. 收集诊疗材料:包括检查检验报告、影像资料、医嘱单、手术记录等,注意收集原件或在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印章。
3. 保存实物证据:如药品、医疗器械等,如有质量问题可作为重要线索,应及时与医院共同封存,注明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
4. 做好现场记录:如在医院发生纠纷时,可对现场情况拍照、录像,记录在场人员、对话内容等。
5. 保留医疗费用票据:明确记录费用明细,作为医疗费用支出的证明。
6. 注意收集证人证言:如有目睹医疗过程的人员,可请其出具书面证言。
固定证据要及时、全面、合法,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为后续处理医疗事故提供有力支撑。
三、医疗事故怎么收集证据
1. 病历资料:及时要求医院封存并复印客观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这是医疗事故处理的关键证据。
2. 实物证据:若有涉及医疗中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实物,应妥善保管。比如输液瓶、注射器等,可通过检验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影响医疗结果的因素。
3. 视听资料:如有条件,可对医疗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但需注意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例如手术过程的录像,能直观反映医疗操作情况。
4. 证人证言:当时在场的其他患者、家属或医护人员等的证言也有一定作用。他们可能目睹了某些关键环节,能补充证据链条。
5. 鉴定意见: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机构会依据相关证据作出专业判断,其鉴定意见也是重要证据之一。收集证据过程要合法合规,确保后续维权有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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