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起诉业主怎么判
一、高空坠物起诉业主怎么判
高空坠物起诉业主的判决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能确定具体侵权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该业主需承担侵权责任。其应赔偿受害者的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财产损失则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业主,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些可能加害的业主,若能提供证据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家、房屋无人居住等,可免除补偿责任。例如某小区有花盆坠落伤人,无法确定花盆具体来自哪家,那么该楼可能抛掷花盆的业主,在无法自证清白时,需共同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补偿后,若真正的侵权人被找到,此前承担补偿责任的业主有权向其追偿。
二、业主群里老板打你犯法吗
在业主群里老板打员工,这种“打”若指的是言语攻击、辱骂等行为,可能侵犯员工名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老板在业主群公开辱骂员工,使员工社会评价降低,员工有权要求老板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若“打”指的是肢体冲突,老板动手殴打员工,造成员工身体损伤,视损伤程度不同承担不同责任。若损伤为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老板会面临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若构成轻伤及以上,老板则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员工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老板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小区业主的财产归谁所有
小区业主财产的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业主的专有部分财产,如业主所购房屋内部空间、室内设施等,归业主个人所有。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人不得随意干涉。
而小区的共有部分财产,其归属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以外,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以外,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此外,小区的电梯、楼道、外墙等共有部分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不过,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综上所述,小区业主的财产根据性质不同,分别归业主个人或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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