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由哪里鉴定然后判决呢
一、医疗事故由哪里鉴定然后判决呢
医疗事故的鉴定通常由医学会组织。
1. 一般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而医疗事故的判决由人民法院进行。患者或其家属等在拿到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后,若对结果有异议或涉及赔偿等纠纷,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鉴定结论以及具体事实情况,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医疗事件费用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医疗事件费用赔偿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医疗费赔偿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计算,凭医疗票据主张。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证明等认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或相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如果造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标准因地区、案件具体情形等存在差异。
三、医疗事故的构成必须有哪些条件
医疗事故的构成需具备以下条件:
1. 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指依法设立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单位,医务人员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取得相应资格及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 行为具有违法性。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包括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这里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4. 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患者人身损害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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