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谁出具
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谁出具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
具体流程如下:
1.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
2. 医学会组建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
3. 鉴定组通过审查材料、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等,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进行分析判断。
4. 最终,医学会根据鉴定结论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等级、责任程度等。
该认定书是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对医患双方责任划分、赔偿等事宜有决定性作用。
二、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划分的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分为以下几种: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医疗过失行为起主要作用,即医疗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的大部分由该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意味着医疗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的小部分由该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主要作用。
轻微责任,医疗过失行为对损害后果起轻微作用,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是次要因素。
责任程度的划分对于确定医疗机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处理医疗事故赔偿等问题的关键依据之一。
三、怎样界定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它需满足四个要件: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具有违法性;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纠纷则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发生的争议。它涵盖范围更广,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导致的纠纷。只要患者对医疗过程、结果等存在不满,与医疗机构产生争议,都可称为医疗纠纷。包括因医疗服务态度、医疗费用、医疗风险等引发的纠纷。
简单来说,医疗事故是医疗纠纷的一种特殊形式,医疗纠纷包含了医疗事故,还包括其他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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