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摊面积的收益该由谁来掌管
一、小区公摊面积的收益该由谁来掌管
小区公摊面积的收益掌管主体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一般而言,公摊面积属于业主共有。若物业服务合同无特殊约定,其收益应由全体业主掌管。这是因为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进行管理。业主委员会可决定将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也可经业主大会同意,用于改善小区的公共环境、增设公共设施等方面。
若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但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公布收益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收益的掌管必须遵循合法、透明、合理的原则,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自己门口的公摊可以自己使用吗
门口的公摊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非个人所有,一般情况下不能自行使用。
从法律层面看,公摊面积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部分,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个别业主对其单独使用,侵犯了其他业主对共有部分平等使用和管理的权益。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经过全体业主一致同意,或业主大会、业委会依规作出允许特定使用的决定,且不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等,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有可能被允许。例如,业主共同商议同意某一楼层业主在门口公摊处设置小型便民鞋柜,且不妨碍通行等。
私自使用门口公摊区域还可能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物业有权要求整改。若因私自使用引发邻里纠纷,受损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使用门口公摊需依法依规经合法程序进行。
三、公摊面积取消有补偿吗
公摊面积取消是否有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所在地区取消公摊面积且有相关政策明确规定补偿事宜,按政策执行。例如因政策调整导致购房者权益变化,政府可能出台细则保障购房者合理权益,像对已售房屋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补偿。
对于未售房屋,开发商可能重新定价,不存在补偿问题,因房屋价格构成改变,不再包含公摊面积成本。
已购房屋方面,如果购房合同已明确约定房屋面积及价格包含公摊面积,从合同履行角度,很难主张补偿,毕竟合同已生效且双方已履行完毕。但若是因开发商故意隐瞒公摊问题,或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购房者可基于这些事由,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总之,公摊面积取消后是否能获得补偿,关键在于政策规定以及购房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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