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方面
一、专利侵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方面
1. 专利权无效:若能证明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法定条件,被宣告无效,则侵权不成立。比如通过现有技术对比,指出专利技术在申请日前已被公开使用。
2. 现有技术抗辩:主张被控侵权技术是现有技术,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存在的相同或等同技术。可提供相关技术文献、产品等证据证明。
3. 合法来源抗辩:能证明侵权产品有合法进货渠道,不知道是侵权产品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可能需停止侵权。如提供采购合同、发票等。
4. 先用权抗辩: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权。例如保留了当时设备、工艺等相关证据。
二、学校要求专利是用授权还是受理
1. 学校对专利的要求通常因具体情况而异。
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专利申请已被专利局接收并开始初步审查程序,但此时专利尚未获得授权,其权利还不确定。
授权的专利则是已经经过完整审查流程,获得了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权利是明确且稳定的。
2. 若学校有科研成果奖励、创新学分认定等活动,可能更倾向于授权专利。因为授权专利代表该技术方案已得到官方认可,能更有力地证明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和价值。
3. 若只是用于参与一些创新实践项目、展示创新思路等,受理专利也可能满足要求。受理专利可体现学生或科研人员有积极的创新行动和初步成果。不过,从更具说服力和价值角度看,授权专利往往更受青睐。
三、专利打官司期间产品还能卖吗
专利打官司期间,产品通常是可以卖的。
首先,专利权具有排他性,但在诉讼未判决前,法律并未禁止销售相关产品。只要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可正常销售。
其次,如果产品涉嫌侵权,在诉讼期间销售可能存在一定风险。若最终判定侵权成立,可能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再者,企业也可通过一些策略来降低风险。比如对产品的合法性进行评估,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自身行为的合理性;或者在销售时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处于专利诉讼阶段,让消费者知晓潜在风险。
总之,专利打官司期间产品能卖,但要谨慎应对,做好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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