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怀疑医疗事故怎么办
一、患者怀疑医疗事故怎么办
1. 及时封存病历:病历是医疗纠纷处理的关键证据,患者应尽快要求医院封存全部病历资料,包括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封存时要注意确保封存过程的完整性和公正性。
2. 与医院沟通:主动与医院相关部门或科室联系,清晰、准确地说明自己怀疑医疗事故的情况及理由,了解医院对此的初步态度和处理方式。
3.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若与医院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
4. 考虑法律途径:若对鉴定结果不服或医院存在明显过错,患者可咨询专业律师,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整个过程中,患者要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二、怎么确定是不是医疗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要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其次,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即患者所受损害是由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
再者,要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最后,损害后果需达到一定程度,如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等。
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明确。由医学会组织专家,依据相关证据和规定进行综合评判,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三、怎么鉴定是不是医疗事故
1. 判定主体:需经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鉴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2. 审查要点: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 鉴定材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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