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官司谁举证
一、医疗官司谁举证
医疗官司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存在特殊情况。
通常患者需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损害后果等承担举证责任。
不过,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医疗机构要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是因为患者在医疗专业知识和信息获取上处于弱势,这样规定有助于平衡医患双方的举证能力。
比如患者认为在某医院治疗后病情加重,提起医疗官司,患者先证明在该医院就医及病情变化等情况。医院则需证明自身医疗行为无过错、与损害无因果关系,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二、医疗和解怎么写
医疗和解协议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首部: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
正文:
1. 写明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包括纠纷发生的原因、经过等。
2. 明确双方对医疗行为及后果的认识和态度。
3. 详细约定赔偿事项,如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4. 对后续医疗问题的处理,例如是否还需进一步治疗及费用承担等。
5. 双方承诺放弃基于此次纠纷的其他权利主张,不得再就同一事项另行起诉等。
尾部: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协议内容要清晰准确、公平合理,确保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的条款,以保障和解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三、医疗纠纷谁举证
医疗纠纷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患者需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况,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实行过错推定原则,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具体而言:
1. 患者要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比如有挂号凭证、病历等。
2. 证明自身遭受了损害,如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票据等。
3. 若适用过错推定,医疗机构需证明自身无过错,像提供完整规范的诊疗记录等。
在医疗纠纷中,准确把握举证责任分配,有助于合理维护医患双方权益,推动纠纷妥善解决。
以上是关于医疗官司谁举证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