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产继承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继承起诉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第一,身份证明材料。原告需提供身份证,以证明其诉讼主体资格;若委托律师,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公函。
第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这是启动继承程序的重要依据,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的销户证明等。
第三,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等,用以明确继承房产的具体情况。
第四,亲属关系证明。由公安机关、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出具,证明原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确定原告的继承资格。
第五,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如有)。遗嘱能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愿,对房产的分配有重要作用;遗赠扶养协议则涉及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扶养和继承约定。
第六,其他继承人的相关信息。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以便法院通知其参与诉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等待开庭审理。
二、房产继承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房产继承诉讼费用按照标的额大小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房产价值50万元,1万元需交50元,1万到10万元部分为(10万 1万)×2.5% = 2250元,10万到20万元部分为(20万 10万)×2% = 2000元,20万到50万元部分为(50万 20万)×1.5% = 4500元,总计2250 + 2000 + 4500 + 50 = 8800元。
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三、房产无遗嘱继承顺序怎么排
房产无遗嘱继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法定继承顺序分为两个: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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