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1.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 产品的形状可以是三维的空间形状,也可以是二维的平面形状,如特定的外形轮廓、外观造型等。
3. 构造包括机械构造、线路构造等,例如机械装置中零部件的连接关系、电路中元件的布局等。
4. 该技术方案必须具备实用性,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5. 其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当他人未经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落入该保护范围的产品时,即构成侵权。
二、已经公开的技术可以申请专利吗
已经公开的技术通常不可以申请专利。
专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如果技术已经公开,就丧失了新颖性这一关键条件,不符合专利申请要求。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某些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等特定情形下,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专利,有可能享有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不过总体而言,已公开技术一般不能再申请专利。
三、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哪一项为准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具体而言:
1. 权利要求是确定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直接依据。它界定了发明创造所涵盖的技术特征和范围边界。
2. 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当权利要求的含义不清楚或存在争议时,说明书及附图能帮助理解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效果等,从而准确界定保护范围。
3.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严格限定在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特征范围内,既不允许随意扩大,也不能擅自缩小。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了权利要求所保护的相同技术方案,即构成侵权。
总之,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核心,结合说明书及附图来精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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