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一、股权继承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股权继承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要依据公司性质和章程规定判断。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无特别限制,合法继承人可直接继承股东资格,无需其他股东同意。若章程规定股权继承需其他股东同意,或者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设置了诸如经过一定比例股东表决通过等条件,则要遵循章程规定,按要求获得其他股东同意。
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资合性更强,股权可以自由流动,通常情况下,合法继承人继承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可直接继承股份。
综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需看章程有无特别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在处理股权继承时,建议先查看公司章程,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继承程序合法合规。
二、挂名股东去世股权可以继承吗
挂名股东去世后,其名下股权能否继承需分情况讨论。
一般而言,挂名股东仅为名义上的股东,实际出资和享有权益的是隐名股东。从法律层面,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挂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存在代持协议,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挂名股东去世,其继承人并不能基于继承关系取得该股权的实质权利。因为挂名股东不具备股东的真实权益,该股权的实际归属为隐名股东。
不过,若没有明确的代持协议或证据证明代持关系,在公司登记等对外公示信息中挂名股东被认定为股东,从形式上,其继承人可能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要求继承股权。但这可能会引发与隐名股东的纠纷,隐名股东可通过诉讼等途径,主张自己对股权的实际权利。
总之,挂名股东去世后股权能否继承要依据是否存在代持协议及证据情况判断,且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处理。
三、合肥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
合肥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并非固定统一,通常按房产评估价分档累计收费。
若房产评估价在20万元以下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举例说明,若房产评估价为10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为20万×1.2% = 2400元;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收费为30万×1% = 3000元;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收费为50万×0.8% = 4000元,总计收费9400元。
不过,具体收费可能因公证机构的不同而有一定差异,同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等,可能会有相应的减免政策。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建议提前向当地公证机构详细咨询具体收费标准及所需材料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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