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哪些权利不能转让

2025-08-29 00:20:12 法律知识 0
  著作权哪些权利不能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权利与作者紧密相连,具不可分离性和永久性。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符合规定和约定时可依法转让。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著作权哪些权利不能转让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

   具体包括:

   1.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它关系到作品首次公开的时机与方式,体现作者对作品传播的初始掌控。

   2.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这是作者身份的重要标识,彰显其创作贡献。

   3.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作者有权保持作品表达的完整性,依自身意愿进行修改。

   4.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确保作品的原有风貌和思想内涵不被恶意破坏。

   人身权利与作者紧密相连,具有不可分离性和永久性,所以不能转让。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等,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转让。

   二、著作权年限怎么计算的呢

   著作权年限的计算因权利类型而异:

   1. 一般作品的发表权及财产权保护期:

   - 作者为自然人的,其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作者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2.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其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3.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则按作者为自然人或法人等的情况计算保护期。

   三、侵犯著作权案考虑涉案吗

   侵犯著作权案当然考虑涉案情况。

   首先,涉案作品的性质是关键。例如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且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作品,其侵权认定标准有所不同。

   其次,侵权行为的方式与情节很重要。是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还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以及侵权的范围、持续时间等,都会影响案件判断。

   再者,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也不容忽视。是故意侵权还是存在过失,对责任承担有影响。

   另外,涉案的经济赔偿数额计算也与涉案情况紧密相关。要综合考虑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总之,在侵犯著作权案中,涉案的各方面情况都对案件的定性、处理结果有着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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