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几倍赔偿
一、过期药品几倍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对于过期药品,一般认为属于劣药范畴。在实际中,消费者除要求按上述规定获得赔偿外,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具体赔偿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件及相关证据判定。
二、过期药品如何处罚
销售过期药品的处罚如下:
1. 行政处罚:药品监管部门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2. 民事赔偿:因过期药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刑事处罚:如果销售过期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会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将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过期药品怎样处罚
1. 销售过期药品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药店等经营主体应立即下架,并按照规定进行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消费者发现购买到过期药品,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医疗机构使用过期药品也面临严厉处罚。使用过期药品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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