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如何判定兼职
一、劳动合同法如何判定兼职
《劳动合同法》判定兼职主要依据以下方面:
其一,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是常见兼职形式,其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若超过此标准,可能就不属于兼职范畴。
其二,合同形式。兼职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通常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体现出兼职在合同形式上更具灵活性。
其三,工资支付周期。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全日制用工一般按月支付工资,支付周期的差异是判断兼职的重要因素。
其四,工作的从属性。兼职人员通常不具有全日制员工那样强的从属性,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遵守程度相对较低,工作安排也更为灵活,在一定程度上可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和进度。
综合考量以上要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较为准确地判定是否为兼职。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综合分析各项特征来确定。
二、签了劳动合同怎么做兼职
签了劳动合同后做兼职,需遵循一定规则。
首先,查看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部分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禁止员工兼职,或对兼职有相关限制,若违反可能面临违约责任。所以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和公司制度,确保不违规。
其次,选择合适兼职类型。避免与本职工作存在利益冲突,例如不能到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兼职。兼职工作应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不能因兼职导致本职工作效率降低或出现失误。
最后,注意兼职权益保障。与兼职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当遇到劳动纠纷时,可依据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权益。
总之,签了劳动合同做兼职要在合法合规且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同时注重自身权益保护。
三、公司兼职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兼职是否要签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兼职形式判断。
若为非全日制用工兼职,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劳动关系相对灵活,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兼职形式属于全日制用工,公司则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公司兼职不一定都要签劳动合同,要依据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还是全日制用工来确定是否签订及签订何种形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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