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还能走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还能走吗
签了劳动合同依然可以离职,不过要依据不同情形遵循相应的规定。
若处于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无需用人单位同意,通知到达三日后便可离职。
要是已过试用期,员工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这期间要做好工作交接等事宜,三十日后劳动合同解除。
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员工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例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如果员工未按规定程序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签了劳动合同后能走,但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入社保需要劳动合同吗
入社保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
通常情况下,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时,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材料。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此时,劳动合同可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用于社保办理。
不过,没有劳动合同,也能通过其他材料证明劳动关系以办理社保。例如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转账明细,能显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情况;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材料同样可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帮助劳动者办理社保。
所以,劳动合同并非入社保的唯一必要条件,只是常见且有力的证明材料。
三、劳动合同乙方签甲方吗
劳动合同中乙方不能签甲方名字。在劳动合同里,甲方通常是用人单位,乙方是劳动者,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同。
从法律角度看,签订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乙方签甲方名字并非甲方真实意思表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甚至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若乙方代签甲方名字且未经甲方授权或事后未获甲方追认,该签字对甲方不发生效力。若乙方故意冒用甲方名字签订合同,可能构成欺诈,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欺诈方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时,甲乙双方应各自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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